又一起功效宣称“修复”被罚,警惕擦边违规宣传!
2025.08.05    
分享至:
新闻简介:

日前,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,河南康世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的“俪之康水凝胶补水保湿面膜”化妆品广告,宣称“提亮、修复”等内容。推销商品的用语与药品、医疗器械相混淆。

案例.png

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有关规定,2025年4月,禹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,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在化妆品功效宣传中,有部分词语虽可合规使用,但其相近词可能属于违禁词范畴。一字之差就会走向违规宣传、虚假宣传之列。


01.

“修复”属于医疗用语

“修护”滥用也是违规


在化妆品功效宣称上,“修护”并不是违禁词,可以在合规条件下正常使用

依据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》要求:修护功效为有助于维护施用部位保持正常状态(注:用于疤痕、烫伤、烧伤、破损等损伤部位的产品,不属于化妆品,就比如那些医疗敷料,只针对破坏肌肤的修复能力,不属于化妆品的修护功效)。

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第十条要求:宣称修护功效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。

也就是说,如果化妆品宣传的修护效果是基于科学研究和实验数据,且在实际使用中确实能够达到所宣传的效果,那么这种宣传是合法的。

而与此一字之差的“修复”,则属于医疗用语。修复主要针对皮肤创伤等,如用于疤痕、烫伤、烧伤、破损等损伤部位的产品,不属于化妆品,属于医疗用品,在功效宣称中可以用“修复”。

所以,上述“俪之康水凝胶补水保湿面膜”的功效宣称使用了“提亮修复”,属于违规宣称。

而对于能够合规使用的“修护”一词,也有不可使用范围——婴幼儿产品(0-3岁,包含3岁)。

婴儿.png

如2024年11月,上海和生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普通化妆品、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,从而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罚没9.27万元、没收违法所得2.6万元。

公开消息显示,上海和生生产的“奇妙时光婴儿多效修护精华乳”和“奇妙时光婴儿多效修护精华霜”两款产品,虽然在备案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普通化妆品备案,但在产品标签上却标注了“修护”字样。根据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》的相关规定,婴幼儿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并不包含“修护”这一项。


02.

虚假宣传是重灾区

严打电商直播平台

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,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安全,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按照化妆品的功效宣称、作用部位、产品剂型、使用人群,同时考虑使用方法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》。新规中化妆品功效共分为26种+1类新功效。

目录.jpg

产品只能宣称注册备案过的功效,但在实际宣传中,时常发生超范围宣称,如擅自增加未注册备案功效、使用相关宣传词语超出实际备案功效范围。比如防脱发产品属于特殊化妆品,但即使取得了防脱发化妆品注册证,又同时宣传了育发、促进生发以及类似用语,这也同样超出了化妆品的宣传范畴,也都属于违规。

此外,滥用人群分类宣传被罚也较为常见,根据《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》,化妆品人群分类主要分为:孕妇等、婴幼儿、儿童和普通人群(成人),并且在化妆品注册备案申报时,会选择对应的人群分类。

孕妇.jpg

如在今年6月,上海市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。公告显示,百互润贸易(上海)有限公司因在天猫平台将普通化妆品宣称为“天然温润 孕期/哺乳期可用”“专注孕妈护理”等,最终被上海浦东新区市监局认定为虚假广告,予以10万元行政处罚。

以上被罚商家多数是在电商平台销售时虚假宣传,互联网不再是法外之地。在今年年初召开的“2025年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”中,相关部门对今年的化妆品监管工作做出重点部署,其中包括“狠抓全程风险防控”、“加快完善监管运行机制”等,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对化妆品及相关企业生产、销售合法合规的期待。

如在电商平台销售的小样产品也被列入监管之中,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市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例,一消费者在淘宝网店购买了Bvlgari宝格丽香水小样,共计花费11元。而后,该消费者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,称其购买的香水小样未经备案,且标签不符合规定(无简体中文)。

相关部门据此对该店铺内的产品进行检查,发现其确实存在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香水小样,违反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中的相关规定;此外,该店主存在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违法行为,因此被没收涉案香水1274瓶,且对涉事网店罚款5万余元。

随着法规完善,化妆品宣称进入了强监管时代。浑水摸鱼和擦边宣传的侥幸心理不可取,企业宣传端只有不断学习合规知识,注意宣传尺度,才能在保证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品牌促进良性发展。


【版权提示】

东耳文传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。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复制、转载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。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,烦请提供版权疑问、身份证明、版权证明、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614638114@qq.com,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!

美美与共 东耳文传

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永康街697号

邮箱:mucheng2009@foxmail.com


Copyright © 2020  版权所有版权所有东耳(金华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12027953号-5

  • 微信公众号
  • 东耳头条号
关注我们:
  • 首页
  • 联系电话
  • 返回顶部
  • 跳过